窗体顶端
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
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国办发明电〔2018〕15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🤲🏿,国务院各部委🗡、各直属机构🕵🏿:
经国务院批准,现将2019年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📑、元旦: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,共3天🔽。2018年12月29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二🥻、春节🥄:2月4日至10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2月2日(星期六)、2月3日(星期日)上班🎣。
三、清明节😊:4月5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四👊🏿、劳动节🧑🍼:5月1日放假🙎🏻。
五、端午节🧑🏻🦰✬:6月7日放假🧙🏼♀️😩,与周末连休。
六、中秋节:9月13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🚶🏻♂️➡️。
七🧑🍼、国庆节🏋️♀️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🦏,共7天。9月29日(星期日)、10月12日(星期六)上班✦。
节假日期间,各地区🏏🚎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👧🏽、保卫等工作🦁🧍♂️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🦸🏼♀️🧋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国务院办公厅
2018年12月4日
窗体底端